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标准
(试 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办发4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一、评估内容:
(一)领导与管理: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军事技能训练:包括训练计划、训练实施、训练管理和巩固成果
(三)军事理论教学:包括机构设置、师资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
(四)安全管理:包括制度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和事故预防
(五)训练保障:包括经费保障、场地保障和教学保障
(六)另设附加项目
二、评估原则
(一)《评估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行条件、过程和目标相结合。
(二)考核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对各评估要素进行量化处理,指标的要素及项目有明确的导向性、可测性,评估方法简便易操作。
(三)评估形式以学校自评为主,各学校每年12月底将自检自评报告,报省教育厅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和省军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和省军区司令部每二年组织一次检查评估和评比表彰活动。
三、评估方法:
检查评估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内容及分值为:领导与管理20分;军事技能训练25分;军事理论教学30分;安全管理10分;军训保障15分;另增加附加项目10分。
其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级制评定。具体为: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9分为良好,70至79.9分为合格, 70分以下以及训练中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评估为“不合格”。
四、奖励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是学校教学评估的内容之一,其评估结果的处理与其他课程相同。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和省军区政治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军事训练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评估指标及分值
区 分
|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估方法
|
|
领
导
与
管
理
20
分
|
组织领导
|
6
|
学校成立军事训练领导小组,有校领导分管(1分);学校领导熟知国防和军事训练工作法规(1分);把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由校领导组织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会议(1分);能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实际问题(1分); 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履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职责(1分);把学生军事训练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管理范畴(1分)。
|
国防和军事训练法规知识考核,座谈、听汇报、查看会议记录、纪要
|
|
|
|
|
机构建设
|
10
|
学校设人民武装部或学生军事训练主管部门(3分);设军事教研室(2分);按要求配齐管理干部(2分);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管理工作能力强(2分);有独立的办公场所(1分)。
|
实地考察、考核,查看资料
|
|
制度建设
|
4
|
制定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划(1分);学生军事训练规章制度健全(计划总结制度、会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武器弹药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2分);有相关的配套性文件(1分) 。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
军事技能训练
25
分
|
训练计划
|
4
|
把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1分); 制定了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标准(0.5分);把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0.5分);落实技能训练2个学分(1分);能按时按要求上报训练计划、总结报告(0.5分);制定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计划(0.5分)。
|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课程表,查阅学生成绩档案
|
|
训练实施
|
12
|
训练时间达到2至3周(3分);训全训实《大纲》规定内容(2分);新生参训率达到100%(1分);合格率达到100%(1分);训练期间着装统一(1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训练始终,军事训练育人活动丰富(1分);集中组织了开训动员(0.5分);组织了实弹射击(1分);组织了分列式和阅兵活动(1分);集中组织了训练总结表彰活动(0.5分)。
|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了解情况、实地考察考核
|
|
训练管理
|
7
|
军事训练期间的组织机构健全(1分);帮训官兵按1:40的比例落实(0.5分);学校与承训部队协调一致,分工明确(1分);带队领导和老师与学生做到同吃、同住、同训练(1分);训练秩序正规(1分);内务管理秩序规范(0.5分);能够参照部队的条令、条例落实一日生活制度(1分);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健全,有明确全面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效果明显(1分)。
|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了解情况
|
|
成果巩固
|
2
|
有具体的措施(0.5分);能经常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形成制度(0.5分);学生守纪律,内务管理规范(0.5分)行为举止文明规范(0.5分)。
|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
|
|
区 分
|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估方法
|
|
军事理论教学
30
分
|
机构设置
|
4
|
军事理论教研室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2分);把军事理论教研室纳入学校教学机构建设的范畴,实施统一管理(2分)。
|
查看文件、座谈了解情况、实地查看
|
|
师资建设
|
8
|
把军事教师队伍的配备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1分);有教师队伍培训规划、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1分);在核定的教师编制内,按比例落实专职军事教师(1.5分);学校专职军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待遇与本校其它学科教师相同(1分);教师队伍热爱军事教学、安心本职工作,适应教学需要(1分);青年教师比例大于5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大于30%(1分)、研究生比例大于60%(1分);派遣军官有关待遇落实到位(0.5分)。
|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座谈了解情况
|
|
课程建设
|
5
|
落实军事理论教学36个学时(3分);严格按照《大纲》落实教学内容(1分);统一使用省指定的军事理论教材(0.5分);军事理论教材人手1册(0.5分)。
|
查阅计划、资料,座谈了解情况
|
|
教学管理
|
8
|
把军事理论课纳入教学计划并作为必修课(2分);军事理论成绩记入学生档案(1分);落实军事理论教学2个学分(1分);有年度教学计划和月教学计划(1分);教学准备充分,备课、试讲、试教落实(1分)教学实施规范,有教案、讲义、多媒体课件,考勤登记制度落实(1分);学生到课率达到95%以上(0.5分)定期组织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理论研讨活动(0.5分)。
|
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情况
|
|
教学评价
|
5
|
教师队伍形象良好(0.5分);教学针对性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学生的身心特点(1分);课堂秩序正规,教学方法灵活,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教学(1分);教学资源利用合理,能够随时更新教学内容(1分);理论课考核制度健全,组织严密,参考率和及格率均在95%以上,学生对教师授课质量优级评价比例大于80%(1分);有军事教学科研成果(0.5分)。
|
座谈了解情况、问卷调查、抽点教师示讲
|
|
区 分
|
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估方法
|
安
全
管
理
10
分
|
制度措施
|
3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1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1分);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预案(0.5分);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安全督查措施有力(0.5分)。
|
查看文件
|
安全教育
|
1
|
把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学生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0.5分);注重抓好军事训练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教育(0.5分)。
|
座谈了解、查看记录
|
安全设施
|
3
|
武器库、室坚固,“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锁、报警器)落实(1分);有专人看管,双人双锁(1分);枪支出入库管理规范、登记手续齐全(0.5分);枪支擦拭保养经常,武器性能良好(0.5分)。
|
实地察看、查阅登记、设施检测
|
事故预防
|
3
|
军事训练期间未发生政治问题、法律纠纷和群体矛盾等突发事件(0.5分);无经济责任案件发生(0.5分);无训练伤亡、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0.5分);技能训练期间无打骂、体罚学生现象(0.5分);无枪支丢失、损坏事故发生(0.5分);实弹射击、战术训练安全工作落实,无各类事故苗头(0.5分)。
|
座谈了解、听取汇报、问卷调查
|
军
训
保
障
15
分
|
经费保障
|
6
|
军事训练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2分);落实相应数量的军事训练经费(2分);学生军事训练经费专款专用,按预算开支,使用合理(1分);大宗训练器材、服装采购落实有关招标规定(1分)。
|
查看文件、帐目,座谈了解
|
场地保障
|
3
|
有满足军事技能训练需要的场地(1分);有独立的资料室、器材室和武器库(1分);有专用军事课教室(1分)。
|
实地察看
|
教学保障
|
6
|
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材、器材(1分);资料室藏书达2000册以上(1分);办公教学设备齐全配套(1分);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影像和声像资料(1分);有保证电化、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设备和条件(1分);有规范的教案、讲义和配套的多媒体课件(1 分)。
|
查看实物
|
附加项目
10分
|
学校军事教师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0.5分);专、兼职军事教师获得省级以上“示范课”(1分);学校、武装部(军事教研室)获得省级以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1分);军事课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课程”或“一类课程”(1分);学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学生军事训练和教学的论文1篇以上(0.5分);有学生军事训练或国防教育网站(1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国防、军事知识竞赛,国防教育知识演讲,军事定向越野,军用枪射击等竞赛活动(1分);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大型国防教育、军事训练活动及军事训练科目竞赛取得名次(2分);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训练总结汇报表演受到上级机关好评(1分);积极承办国家、省组织的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1分)。
|
查看文件、证书及有关材料
|
备注
|
|
2007年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
2007年招生数
|
新生参训人数
|
承训部队名称
|
帮训官兵人数
|
技能训练天数
|
按大纲规定
技能训练内容
|
按大纲规定
理论教学内容
|
外校聘请理论课教师人数
|
本校现配备专职理论课教师人数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其它
|
|
|
|
|
|
|
|
|
|
|
|
|
是否进行阅兵总结活动
|
军事训练动用枪支数量
|
实弹射击用弹数量
|
生均军事训练经费均需(元)
|
2007年军事训练经费开支情况(元)
|
军事训练服装配备种类
|
总
支出
|
其 中
|
帮训官兵补贴
|
校内
军事训练人员费用
|
技能训练
|
理论教学
|
开展活动
|
训练器材设备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服装配备要详细说明种类、数量单价,空格不够请自动增加; 填写日期:
(2)没有进行的栏目可填“无”;
(3)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内容应按《大纲》主要内容的条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