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新生军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湖北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军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学生开展军训工作,坚持以军事训练为主体,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将新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校纪校规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在军训中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具有军营文化气息的教育和文化活动。通过军训,培养新生不怕苦不怕累、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增强新生的国防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二、目标任务
学生军训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国防后备人才的重要途径。军训工作要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精神,重视思想教育,通过强化训练、管理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忱,增强国防观念,提高独立生活能力,磨练吃苦耐劳精神,强化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道德的新世纪人才。使学生思想政治觉悟得到提高,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明显增强,意志和体魄受到一定锻炼,精神面貌发生明显的变化,并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
三、军训时间及内容
(一) 军训时间
9月7日-20日,军事技能集中训练、军事理论课程教学。
9月21日上午8:30,举行新生军训汇报表演暨开学典礼。
9月22日至12月30日,军事理论课程实践教学。
(二)军训内容
1、军事理论课教学,课时26学时,课程内容按照湖北文理学院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计划执行。
2、军事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内务整理、纪律养成、单兵动作、队列、射击、拉练等。
3、军事理论课实践教学,课时10学时,组织军事日、烈士詹仰等灵活多样形式。
四、军训编成
2015年参加军训人员3500人。受训学生编成1个军训团,下设6个军训营,各营下设军训连。承训部队教官担任团长、营长、连长,各学院辅导员担任军训连指导员。(军训编成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军事训练作为高等学校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各单位要把军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履行职责(各相关人员职责见附件3)。
(二)指导员(新生辅导员)认真填写军训工作手册,训练结束后交武装部存档。
(三)军训过程中,未经军训团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训练计划和作习时间(作习时间见附件4)。
(四)集中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对参训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参训学生一日生活管理规定(附件5)。
(五)新生辅导员担任本院各连队政治指导员职务和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训练期间着军装,全程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工作,深入了解关心新生,在军训结束时能够认识200名以上的新生。
3、负责组织训前点名、询问工作,确保训练安全。
4、负责免训、病假学生的管理工作。
5、负责军训宣传报道工作。
(六)、训练结束时,对优秀方队、优秀学员、优秀干部(教员、新生辅导员)、先进连队进行表彰。
(七)训练结束后一周内,训练总结、军训手册交武装部。
六、军训考核
考核分为军事技能训练考核(2学分)和军事理论课程考核(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考核以平时训练、会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作风纪律养成,内务卫生情况,军事技能掌握情况。军事理论课程考核由教研室根据课程进度组织实施。
湖北文理学院武装部
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日